重庆石桥铺殡仪馆|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电话:023-68660679|石桥铺火葬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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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对中国传统丧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。
首先,佛教宣扬的“轮回转世”观念强烈冲击了中国传统灵魂观念。“轮回”说认为,人死是必然的,但灵魂不灭。人死后不灭的灵魂,将在天、人、畜生、饿鬼、地狱中轮回,而来生的形象与命运则是由“善恶报应”的原则支配,“此生行善,来生受报”,“此生作恶,来生必受殃”。这种“轮回转世”的人生观对相信祖先灵魂永存阴间,能祸福子孙的传统汉文化产生了重大冲击,很大程度修正了我国传统的灵魂观念,使建立在“灵魂不灭”和“孝道至上”的传统儒家丧葬礼仪遭到了严重的破坏,从而改变了人们的丧葬观念和丧葬方式。佛教主张薄葬,随着佛教的世俗化和深人民心,佛教倡导的薄葬开始融入中国丧葬文化之中,并成为中国民间丧葬习俗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其次,佛教倡导火葬,这一全新的丧葬形式对儒家崇奉的厚葬习俗发出了强有力的挑战。东汉末,随着佛教的传人,我国逐渐出现火葬。唐末,火葬进一步发展,《高僧传》记载了许多中外僧徒焚身之事,有的未死自焚,有的死后再焚化火葬。到宋代火葬已蔚然成风。宋人王博在其《东都事略》卷三中记载,宋初建隆三年(962),宋太祖赵匡胤曾诏曰:“近代以来,遵用夷法,率多火葬。”宋代胡寅在其《斐然集·悼亡别记》中曾评说:“自佛法入中国,以死生转化,恐动世俗千余年间,特立不惑者,不过数人而已。”宋代理学家朱熹在《朱子文集》卷一十四《跋向伯元遗戒》也曾说过:“自佛法入中国,上自朝廷。下达闾巷,治丧礼者,一用其法。”佛教“茶毗火葬法”在宋代大为流行。这不仅在中原,而且在边陲和南方地区也盛行起来。据《宋史》记载,南宋川、江、浙、闽、湘、鄂、赣等地火葬成习。以后元、明、清时代,佛教倡导的火葬仍沿袭发展。
再次,佛教僧侣直接参与民间的丧葬活动。佛教传入后,结合中国人原有的一些信仰,向中国人灌输了许多观念,如佛祖、菩萨、罗汉、天王、阎罗王。观世音、恶魔、夜叉、罗刹、饿鬼等,还有六道轮回、因果报应等。这样,中国人的来世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尽管佛教不主张厚葬而实行火葬,但是宗教观念依然深人中国人的心灵深处,使封建迷信继续泛滥。在丧葬中,诵佛念经、祈祷、设坛作斋、超度亡灵等迷信逐渐兴起,使佛教进一步世俗化、中国化,到处弥漫着神秘的迷雾,烧钱超度等宗教迷信活动几乎普及每个家庭。在丧葬上,最为直接的表现即是佛教僧侣直接参与丧葬活动。这种现象经南北朝和隋唐的发展,到宋代已十分普及。上至皇帝,下至百姓,在丧葬之时,都请佛教僧侣诵经礼忏,设坛作斋,为死者超度亡魂。据《宋会要·礼》记载,1022宗赵死,仁宗赵曾为其丧葬下诏:每隔七日在观音启圣院和开宝寺塔设一斋会,中书和枢密院需前往烧香,为真宗超度亡魂。1079 年,仁宗皇后曹氏发丧,当朝皇帝宋神宗赵顼下诏:召千余僧侣,穿袈裟,设斋坛,诵《金刚经》,为慈圣太后曹氏超度亡灵,祈求幸福。1127 年,金兵南下
攻陷汴京城,宋徽宗、宋钦宗、后妃、公主、宗党、大臣约三千人被俘。宋徽宗被俘八年后病死在五国城越里吉(今黑龙江依兰县境)。宋高宗赵构闻讯宋徽宗、宁德皇后之死后,诏令全国各路州县寺庙建道场七昼夜,让僧侣设坛诵经;又下令平江各佛寺选派僧侣三十五人做佛事,为徽宗和宁德皇后超度亡魂。
国葬如此,民间更是普及。家人死后,一般都请僧侣念经,有的士庶之家在发丧之日还专门请僧侣威仪前引开道。民间还盛行“做七”,死后每七日供奉斋食一次,有的甚至请僧人诵经礼忏,共计四十九天,为死者超度亡灵。至宋代,民间丧事请僧侣诵经设斋、超度亡灵已成惯例,形成习俗,成为中国丧葬习俗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。这一习俗遍及全国,一直流传至今。今天,西藏川西高原的喇嘛一般都为死者诵经,为发丧送葬做“佛事”。
最后,佛教对中国丧葬影响还表现在我国丧葬中出现了大量佛教文化因素。随着佛教的传入和普及,汉末始,带有佛教观念内容的物质文化也开始在我国丧葬中出现。早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,佛造像就开始出现于墓中,如 1956 年出土的武昌市莲溪寺一座砖墓中的鎏金铜造佛像,年代为三国时吴景帝永安五年(262);出土于辽宁北栗将军山石椁墓中的铜坐佛,年代为十六国时北燕太平年间;还有大量出土的魏晋时期的陶瓷谷仓罐上的佛像等。山西大同北魏文明太后的永周陵,将墓地和佛寺相结合。此外,汉末至明清墓葬雕刻、墓体墓砖中出现的莲花、飞天以及佛经故事等,都带有浓厚的佛教色彩。任何一个时代的物质文化都是该时代人们智慧和情感的结晶,从文化的物质形态身上,可以折射一个时代人们的信仰、观念和审美取向。从汉末以来墓葬中出现的带有浓厚佛教色彩的物质文化,可以感悟到佛教的观念、信仰已深深渗入到我国的丧葬文化之中。